香港股票市場的交易規則

1. 港股的交易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交易時段 全日市 – 交易時間 半日市 – 交易時間
開市前的競價交易 上午9:00 – 上午9:30 上午9:00 – 上午9:30
早市 上午9:30 – 中午12:00 上午9:30 – 中午12:00
延續早市 中午12:00 – 下午 1:00
午市 下午1:00 – 下午4:00
收市競價交易時段 下午4:00至下午4:08與下午4:10間隨機收市 中午12:00時至下午12:08分與下午12:10間隨機收市

備註:在聖誕前夕、新年前夕及農曆新年前夕,將沒有延續早市及午市交易。要是當天沒有早市交易,當天也不會有延續早市交易。

2017年公眾假期
證券市場於星期六、日及下列之公眾假期休市:

日期 星期 假期
2017年1月2日 星期一 一月一日翌日
2017年1月30日 星期一 農曆年初三
2017年1月31日 星期二 農曆年初四
2017年4月4日 星期二 清明節
2017年4月14日 星期五 耶穌受難節
2017年4月17日 星期一 復活節星期一
2017年5月1日 星期一 勞動節
2017年5月3日 星期三 佛誕
2017年5月30日 星期二 端午節
2017年10月2日 星期一 國慶日翌日
2017年10月5日 星期四 中秋節翌日
2017年12月25日 星期一 聖誕節
2017年12月26日 星期二 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

2. 颱風及黑色暴雨期間的交易及結算安排

3. 交易、結算與交收

  • 香港股票交易採取T+0制度,即買入股票的當天,便可賣出該股票。
  • 結算及交收方面,由香港結算所負責,取採T+2日交收制度,即買賣日加兩個交易日交收。

4. 市場波動調節機制

  • 港股市場不設漲跌幅限制,但為防止個股股價短期大幅波動,於2016年8月22日起港交所推出了市場波動調節機制
  • 當股票(期貨合約)的價格相對5分鐘前的最後交易價變動幅度超過 ±10%(±5%),市調機制會被觸發,即5分鐘的冷靜期將啟動。冷靜期內,交易限於指定價格限制範圍內進行,而正常交易將於其後重啟
  • 市場波動調節機制只適用於恒指及恒生國企指數成份股(現有81隻)及相關指數期貨合約(現有8隻);亦只適用於持續交易時段,不包括早市及午市首15分鐘及午市最後15分鐘

5. 其他需知

  • 港股市場可進行沽空交易,但不容許無貨沽空
  •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資本的流通並不受管制,並且受到《基本法》第112條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