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概股退市風暴 (信報「財智博立」專欄) - 中原博立

中概股退市風暴 (信報「財智博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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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概股退市風暴 (信報「財智博立」專欄)

上周3月8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將5家中國公司列入《外國公司問責法》(HFCAA)的暫定清單,包括百濟神州、再鼎醫藥、和黃醫藥、百勝中國及盛美半導體,引發全數中概股股價急跌。SEC要求以上5家公司在3月29日前向其提供證據,證明自己不具備被摘牌的條件,否則將被列入“確定摘牌名單”。以上5家公司因爲較早前已公佈了,因此被率先納入清單,基本上全數中概股都會在稍後時間逐一被加入,面臨同樣問題。

是次事件背景源起於2020年,美國國會表決通過了HFCAA,其主要內容是對外國公司在美上市提出額外的信息披露要求。去年底,SEC通過修正案,按照要求,被列入名單的公司若連續3年不能滿足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對會計師事務所檢查要求,其證券禁止在美交易,其中,規定在美上市的外國公司均必須向SEC提交公司所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不受外國政府擁有或掌控的證明。但中國法律法規明確,審計底稿等檔案應當存放在境內,且不得違反相關規定擅自使用任何手段技術傳遞給境外機構或者個人,理由是涉及到國家機密、信息安全和國家主權。同時,中方也强烈反制HFCAA文件中明確指出上市公司需要證明自身不被外國政府所有或控制、需披露董事會成員裡的黨員姓名、黨章是否寫入公司章程,明顯地證券監管政治化。

鑒於現時錯綜複雜的宏觀局勢,中美之間的角力或許只會有短暫的緩和,長期必定是處於激烈鬥爭之中,雙方監管機構要就以上條件達成和解難度極高。部分中概股公司或看通這個問題,因此紛紛提出在香港二次上市或雙重上市,以規避退市風險。但更嚴峻的是,去年6月美國參議院通過了一個法案,如果正式實施的話,會將3年的退市期限縮減至2年,同時這個計算是從2021年起計,因此最快的話2023年有公司便要面臨退市要求了。

如果投資者手上還持有中概股的話,最佳的做法是只持有那些已在香港二次上市或雙重上市的股份,因爲投資者可以向券商要求將ADR換成港股。不然,當遇到了退市問題時,你手上的中概股只能在退市後轉到場外交易市場(OTC)繼續交易,但是流通量和價錢必然比正常市場差得多。執筆之時,中美雙方提及正在就以上問題展開密切交流,態度趨向正面,但是我們永遠無法得知最終的結果如何。較爲穩妥的做法還是優先選擇那些已在香港上市或已有明確計劃來港上市,同時要留意兩地上市的規例和要求。

作者洪龍荃,博立聯合創辦人、基金經理、中原資產管理投資總監
執筆之時,筆者及其客戶持有百濟神州,並隨時買入或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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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立」品牌,由兩位知名及經驗豐富的投資總監 - Michael Kan 簡志健 和 Larry Hung 洪龍荃共同創立。他們除以價值投資為基礎,更重視公司的商業模式、企業文化及增長潛力,致力發掘可持續增長且有機會被重估價值的公司。他們非常重視公司質素,勤於公司專訪,深信投資決策應該根據基本研究及分析而決定。他們也極其重視風險控制及操作紀律,投資風格經歷多年實戰的驗證,長綫回報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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