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股票市场的交易规则

1. 港股的交易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交易时段 全日市 – 交易时间 半日市 – 交易时间
开市前的竞价交易 上午9:00 – 上午9:30 上午9:00 – 上午9:30
早市 上午9:30 – 中午12:00 上午9:30 – 中午12:00
延续早市 中午12:00 – 下午 1:00
午市 下午1:00 – 下午4:00
收市竞价交易时段 下午4:00至下午4:08与下午4:10间随机收市 中午12:00时至下午12:08分与下午12:10间随机收市

备注:在圣诞前夕、新年前夕及农历新年前夕,将没有延续早市及午市交易。要是当天没有早市交易,当天也不会有延续早市交易。

2017年公众假期
证券市场于星期六、日及下列之公众假期休市:

日期 星期 假期
2017年1月2日 星期一 一月一日翌日
2017年1月30日 星期一 农历年初三
2017年1月31日 星期二 农历年初四
2017年4月4日 星期二 清明节
2017年4月14日 星期五 耶稣受难节
2017年4月17日 星期一 复活节星期一
2017年5月1日 星期一 劳动节
2017年5月3日 星期三 佛诞
2017年5月30日 星期二 端午节
2017年10月2日 星期一 国庆日翌日
2017年10月5日 星期四 中秋节翌日
2017年12月25日 星期一 圣诞节
2017年12月26日 星期二 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

2. 台风及黑色暴雨期间的交易及结算安排

3. 交易、结算与交收

  • 香港股票交易采取T+0制度,即买入股票的当天,便可卖出该股票。
  • 结算及交收方面,由香港结算所负责,取采T+2日交收制度,即买卖日加两个交易日交收。

4. 市场波动调节机制

  • 港股市场不设涨跌幅限制,但为防止个股股价短期大幅波动,于2016年8月22日起港交所推出了市场波动调节机制
  • 当股票(期货合约)的价格相对5分钟前的最后交易价变动幅度超过 ±10%(±5%),市调机制会被触发,即5分钟的冷静期将启动。冷静期内,交易限于指定价格限制范围内进行,而正常交易将于其后重启
  • 市场波动调节机制只适用于恒指及恒生国企指数成份股(现有81只)及相关指数期货合约(现有8只);亦只适用于持续交易时段,不包括早市及午市首15分钟及午市最后15分钟

5. 其他需知

  • 港股市场可进行沽空交易,但不容许无货沽空
  •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资本的流通并不受管制,并且受到《基本法》第112条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