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股票市場的交易規則
1. 港股的交易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交易時段 | 全日市 – 交易時間 | 半日市 – 交易時間 |
開市前的競價交易 | 上午9:00 – 上午9:30 | 上午9:00 – 上午9:30 |
早市 | 上午9:30 – 中午12:00 | 上午9:30 – 中午12:00 |
延續早市 | 中午12:00 – 下午 1:00 | |
午市 | 下午1:00 – 下午4:00 | |
收市競價交易時段 | 下午4:00至下午4:08與下午4:10間隨機收市 | 中午12:00時至下午12:08分與下午12:10間隨機收市 |
備註:在聖誕前夕、新年前夕及農曆新年前夕,將沒有延續早市及午市交易。要是當天沒有早市交易,當天也不會有延續早市交易。
2017年公眾假期
證券市場於星期六、日及下列之公眾假期休市:
證券市場於星期六、日及下列之公眾假期休市:
日期 | 星期 | 假期 |
2017年1月2日 | 星期一 | 一月一日翌日 |
2017年1月30日 | 星期一 | 農曆年初三 |
2017年1月31日 | 星期二 | 農曆年初四 |
2017年4月4日 | 星期二 | 清明節 |
2017年4月14日 | 星期五 | 耶穌受難節 |
2017年4月17日 | 星期一 | 復活節星期一 |
2017年5月1日 | 星期一 | 勞動節 |
2017年5月3日 | 星期三 | 佛誕 |
2017年5月30日 | 星期二 | 端午節 |
2017年10月2日 | 星期一 | 國慶日翌日 |
2017年10月5日 | 星期四 | 中秋節翌日 |
2017年12月25日 | 星期一 | 聖誕節 |
2017年12月26日 | 星期二 | 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 |
2. 颱風及黑色暴雨期間的交易及結算安排
3. 交易、結算與交收
- 香港股票交易採取T+0制度,即買入股票的當天,便可賣出該股票。
- 結算及交收方面,由香港結算所負責,取採T+2日交收制度,即買賣日加兩個交易日交收。
4. 市場波動調節機制
- 港股市場不設漲跌幅限制,但為防止個股股價短期大幅波動,於2016年8月22日起港交所推出了市場波動調節機制
- 當股票(期貨合約)的價格相對5分鐘前的最後交易價變動幅度超過 ±10%(±5%),市調機制會被觸發,即5分鐘的冷靜期將啟動。冷靜期內,交易限於指定價格限制範圍內進行,而正常交易將於其後重啟
- 市場波動調節機制只適用於恒指及恒生國企指數成份股(現有81隻)及相關指數期貨合約(現有8隻);亦只適用於持續交易時段,不包括早市及午市首15分鐘及午市最後15分鐘
5. 其他需知
- 港股市場可進行沽空交易,但不容許無貨沽空
-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資本的流通並不受管制,並且受到《基本法》第112條所保障